隐私政策

隐私政策 · 更新日期 2026-10-15

文件语言: 简体中文中国大陆

本隐私政策由 葫芦VIP(下称「我们」)制定并发布,旨在向您说明我们在提供「身后事记录与整理工具」类软件产品(下称「本产品」)过程中,如何收集、使用、存储、共享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下称《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所享有的权利。本产品以端侧加密与零知识架构为核心设计:您创建的文书与个人内容默认仅加密保存在您本人的设备中,我们无法读取其明文内容。请您在使用本产品前完整阅读本政策,并确认您已充分理解后再行使用。

一、导言与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我们通过官方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及嵌入式服务页面(以下统称「本产品」)向您提供的全部功能与服务,亦适用于注册、登录、记录与整理、防篡改存证、紧急联系人通知、律所转介、AI 智能客服等具体功能场景。

本产品由个人运营者 葫芦VIP 运营,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可通过 service@huluvip.cn 与我们取得联系。本政策不适用于任何第三方向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包括我们通过转介功能向您展示的律师事务所。

您点击同意或实际使用本产品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我们按照本政策的约定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如您不同意本政策任何内容,请立即停止使用本产品。

二、核心隐私设计:端侧加密与零知识

本产品采用端侧加密(on-device encryption)架构:您在设备内创建的文书草稿、财产清单、身后意愿记录及其附件,均在本机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商用密码算法体系(SM2 用于密钥与身份相关运算,SM3 用于摘要计算,SM4-GCM 用于内容数据的对称加密)完成加密后,再存于设备本地安全存储区域。加密密钥在您的设备本地生成并仅保存于您的设备,不上传、不外发。

我们采用零知识(zero-knowledge)设计:我们不会持有解密您所必需的内容材料,因此平台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法读取、查看或恢复您的文书明文内容。这是本产品的根本性隐私承诺,也是您数据主权的基础。

本产品支持离线使用:核心记录与整理功能不依赖网络连接即可运行;是否联网及在何时启用涉及网络的功能,完全由您自主决定。

三、收集范围最小化原则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关于目的明确、合理并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最小范围收集的要求,我们坚持收集范围最小化:您在本产品中录入的文书内容、财产信息、意愿陈述等端侧数据不属于我们收集的范围,默认不上传至任何服务器,我们也不以统计、画像、训练模型或其他任何理由对其进行远程收集。

对于实现产品运行所必需的技术信息(如账号、设备与日志信息),我们仅收集维持服务安全、稳定运行所绝对必要的最小字段,且不以恢复您文书内容能力为目的进行采集。

四、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类别

账号与联系信息:您注册与登录本产品所需的电子邮件地址、您设置的昵称,以及完成法律法规要求的实名验证(如适用)所必需的最小验证信息;电子邮件地址仅用于登录验证、重要服务通知以及与您取得联系。此外,您通过 service@huluvip.cn 或本产品内 AI 智能客服与我们沟通时,您主动提供的联系信息与问题描述将被我们记录,用于处理您的咨询、投诉与请求。

设备与日志信息:为保障服务安全与稳定运行,我们可能收集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应用版本号、网络类型,以及崩溃日志与基础运行指标。此类信息用于故障定位与安全风控,不用于对您进行个人画像或自动化决策。

云相关功能元数据:如您主动启用防篡改存证等功能,我们会收集与实现该功能直接相关的最小元数据,例如对应文件在本机计算得到的哈希值、文件类型与大小、启用时间。元数据不包含文书明文内容,且哈希值不可反向还原为原文。

您登记的第三人信息:您可能在本产品中记录另一位真实的人(例如您托付的家人、您指定的收件人或联系人)的姓名、与您的关系、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此类信息由您主动录入,默认只以密文保存在您本人的设备上;您启用家庭云同步时,同步的仍是端到端密文。我们不主动向产品之外的第三人收集个人信息。您向我们承诺:在录入该第三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前,已告知对方记录的目的(在有需要时联系他/她)并取得其同意;未取得同意的,请不要录入。

五、敏感个人信息与单独同意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敏感个人信息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金融账户等信息。您在本产品中可能录入的银行账户、不动产、金融资产与债务等财产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九条,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您在产品中录入财产信息前,我们将以弹窗等显著方式单独告知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对个人权益的影响以及所采取的保护措施,并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您拒绝的,仅影响相关记录与整理功能的使用,不影响本产品其他基础功能。

我们对您的敏感个人信息采取更为严格的保护措施:该类信息仅在您设备本地加密存储;涉及云相关功能的,我们仅接收上文所述的元数据,敏感个人信息明文不因使用本产品而上传至我们的服务器。

六、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与方式

我们仅在下列目的与方式范围内处理所收集的个人信息:为您创建账号并完成登录验证;向您发送与产品功能、安全事件、服务变更相关的必要通知;维护与改进本产品运行的安全性与稳定性;按您的请求提供防篡改存证相关的元数据处理;处理您通过 AI 智能客服或电子邮件发起的咨询与投诉;以及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我们不会将所收集的个人信息用于上述目的之外的任何用途;确需变更原处理目的的,我们将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四条重新取得您的同意。我们不对您实施与提供本产品服务无关的商业画像、个性化广告投放或自动化决策。

七、数据存储地点

我们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条及网络数据保护相关要求,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器。本产品不为中国大陆用户向境外提供数据传输或境外存储功能。

您在设备端创建并加密保存的文书内容,其存储位置为您本人使用的设备,由您自主控制;删除该等设备上的应用或数据,即意味着该内容从您的设备中移除。

八、第三方共享、转让与公开披露

除以下情形并经单独同意外,我们不与任何第三方共享、转让您的个人信息,亦不公开披露:为完成法律法规或有权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为处理您明确请求的事项且已取得您的单独同意;以及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三条所告知并列明的其他必要情形。涉及共享时,我们将告知共享信息的种类、接收方名称或其类别与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及信息种类,并要求接收方承担不低于本政策标准的保密与安全义务。

本产品不提供将您的文书内容共享给任何第三方的通道;律所转介功能仅提供经审核的律师事务所公开信息供您自主选择,我们不代为向律所传输您的任何文书内容或个人信息。您选择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委托关系的,相应信息传输与保密义务由您与该律所另行约定。

九、Cookie 与同类技术

本产品官方网站仅使用维持登录状态、语言偏好选择与页面安全校验所必需的 Cookie 或同类本地存储技术,不使用广告类、跟踪类 Cookie。移动应用端不使用 Cookie,相关状态数据存于设备本地安全存储。

您可通过浏览器设置拒绝或清除上述必需 Cookie,但这可能影响您登录、访问官网部分页面等功能。本产品的任何 Cookie 均不涉及对您文书内容的采集。

十、数据保存期限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九条,我们仅保存实现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账号信息在您使用本产品期间持续保存;设备与日志信息的一般保存期限为不超过十二个月,超出后自动删除或匿名化处理;客服沟通信息的保存期限以处理您的请求及履行法定义务所必需为限。

存证元数据(哈希值、类型与大小、时间)在您未注销账号期间予以保存,以便您后续自行核验内容是否被改动;您注销账号后,我们将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删除相关个人信息或进行匿名化处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您在本产品中创建的文书内容因存储于您的设备,其保存期限由您自主决定;我们不设任何远程保留期,亦不具备保留您文书内容的能力。

十一、安全措施与数据泄露通知

我们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一条制定并执行下列管理和技术措施,以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规定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及泄露、篡改、丢失: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对个人信息实行分类管理;采取相应的安全加密、数字签名、访问控制等安全技术措施;对相关岗位人员确定最小必要权限并组织安全与保密培训;制定并组织实施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及定期开展合规审计。

发生或可能发生您的个人信息泄露时,我们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五十七条立即启动补救措施,并向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报告;如泄露事件可能对您造成损害,我们将同时以应用内通知、电子邮件等合理方式向您告知事件基本情况、可能的影响、我们已采取的补救措施以及您可以采取的自我防范建议,并为您提供便捷的沟通渠道。

需要说明的是,本产品采用零知识设计,您在本设备创建的文书内容不因上述服务器侧事件而泄露明文;但请您同时妥善保管设备与备份介质,防止本地数据受损。

十二、您的个人信息权利

您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四条享有知情权与决定权,并有权限制或拒绝他人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活动;依据第四十五条享有查阅、复制您所持有的个人信息的权利;依据第四十六条享有更正、补充的权利;依据第四十七条享有要求删除的权利;依据第十五条享有撤回同意的权利,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基于同意已进行的处理活动的效力。您亦可通过本产品内功能或联系我们注销账号,注销即视为您行使删除权。

您可以通过本产品内的设置功能直接行使上述权利,或向 service@huluvip.cn 提出请求。我们将在收到请求后核验您的身份,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答复;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保存或无法删除的信息,我们将说明理由并停止除存储和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之外的处理。

鉴于端侧加密与零知识设计,我们不具备读取您文书内容明文的能力,因此无法为您恢复、导出或展示您的文书明文内容。您对本产品中文书内容的查阅、更正、删除,须通过您本人的设备完成;您通过本产品删除某项文书后,我们不留存任何备份。

被您记录的第三人本人,也可以直接向 service@huluvip.cn 提出请求,要求停止联系、更正或删除其个人信息,无需经过您的账号。我们收到后会核实情形并处理:就本产品向您指定收件人发送的交付通知或核实电话,我们可以直接停止;就您设备内的记录,因端侧加密与零知识设计我们无从读取或删除明文,我们将通过您账号绑定的电子邮件通知您本人删除,并依请求停止对该联系方式的任何后续使用。

十三、儿童与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

本产品面向十八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提供,不面向十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注册与使用本产品即表示您确认自己已年满十八周岁。我们不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亦不会主动向其收集个人信息。

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若您发现未满十八周岁者向我们提交了个人信息,或监护人认为我们存在相关情形的,请通过 service@huluvip.cn 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立即删除相关信息。

十四、本政策的更新与联系我们

随着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与产品功能的变化,我们可能更新本政策;更新后的政策将在本产品内以显著方式通知您,涉及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处理的信息种类变更或向第三方提供等实质性变化的,我们将重新取得您的同意。本政策顶部标注的版本更新日期为最近一次生效日期。

如您对本政策或个人信息保护有任何疑问、意见或投诉,或希望行使您的个人信息权利,请通过 service@huluvip.cn 与我们的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联系(本产品仅设电子邮件联系渠道,未设电话客服热线)。需要说明的是:在您本人明确授权的文书交付或身份核实场景中,运营者可能以电话主动联系您或您指定的收件人;该类通话仅用于告知与核对,不会索取密码、验证码,也不会收取任何费用。如您不希望接到该类来电,可在产品内取消相应交付方式,或发送电子邮件告知我们停止。我们亦可接受依法设立的个人信息保护机构依职权提出的询问与要求。

本政策由个人运营者 葫芦VIP 制定并解释;运营者信息以本产品商务信息公示页所载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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