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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件按法域发布。同一款产品在内地、香港、澳门所适用的继承制度与个人信息规则各不相同,请查阅与你所在地区对应的一份。

中国大陆→

文件语言: 简体中文

继承与遗嘱形式依《民法典》继承编;打印遗嘱须两名以上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个人数据境内存储并受个人信息保护法约束。

适用法组合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 · 境内存储与数据出境合规要求

中国香港→

文件语言: 繁体中文

普通法制度:原则上可自由处分遗产,不设特留份;遗嘱须两名见证人同时在场见证;自 2006 年起不征遗产税。无强制数据本地化,跨境转移受私隐条例规管。

适用法组合

  • · 《遗嘱条例》(香港法例第10章)
  • · 《无遗嘱者遗产条例》(第10A章)
  • · 《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第486章)
  • · 《合约(一般条文)条例》(第71章)对免责条款的规管

中国澳门→

文件语言: 繁体中文

大陆法制度:设强制继承(特留份),配偶与直系血亲卑亲属的特留份不得以遗嘱自由处分;遗产通常须经遗产清册与确认遗嘱程序,不动产另需办理物业登记。

适用法组合

  • · 《澳门民法典》继承编(特留份制度)
  • · 第8/2005号法律《个人资料保护法》
  • · 遗产清册(inventário)与确认遗嘱程序
  • · 《物业登记法典》及公证机关形式要件

中国台湾→

文件语言: 繁体中文

大陆法制度:法定继承顺序为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设特留份,配偶与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的特留份为应继分二分之一。遗嘱方式依民法(自书、公证、密封、代笔、口授);遗产税采单一税率10%(免税额新台币1200万元)。个人资料受《个人资料保护法》保护。

适用法组合

  • · 《民法》继承编(第1138条以下)
  • · 《民法》第1223条(特留分)
  • · 《个人资料保护法》
  • · 《遗产及赠与税法》

法律文件以对应法域的官方语文撰写;切换界面语言不会改变适用法域。